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对于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建设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全方位、多维度地推动科技金融工作,持续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精准配置。然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困境尚待进一步破局。在债权融资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资产轻、风险高,银行更倾向于向大型企业或有稳定现金流和抵押物的企业提供贷款。从融资规模看,截至2022年12月末,全国企业贷款余额192.75万亿元,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43.5万亿元,在我国企业中占比九成的中小企业仅获得了22.57%的贷款融资。从融资利率看,2022年新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86%,高于人民银行同期的短期贷款基准利率。在股权融资方面,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知名度低、业绩不稳定等原因,很难获得创业投资机构的青睐。科技部组织的2023年创业风险投资统计调查显示,2022年仅有8.8%的投资金额和20.2%的投资项目投向了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规模、治理结构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满足上市融资条件。相较于央企、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企业自身层面看,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和公司治理制度有待完善,金融机构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通常不愿意对其进行投资或贷款;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资产和金融属性尚未得到充分挖掘。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缺乏固定资产等物质实体,其资产形态主要体现为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性无形资产,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程序比较复杂,评估和处置也比较困难,金融机构难以通过知识产权来准确判断企业内在价值和发展空间。
从金融市场和机构层面看,一是缺乏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化信用评级工具,难以评价融资主体资信状况,也无法有效分散贷款违约风险,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不高。二是缺乏适合科技中小型企业融资特征的金融产品,当前金融市场上的主流金融产品主要包括银行信贷、信托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这些标准化金融工具通常无法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金额小、时间急、频次密”的融资需求。三是缺乏陪伴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耐心资本。科技型中小企业长周期融资需求与创投基金存续周期短之间的矛盾难以调和。以生物医药领域为例,生物医药研发具有人才密度大、研发周期长、资本投入大的特征。全球单品种生物医药研发平均耗时10年,而国内创投基金存续期一般仅为5—7年。期限不匹配导致创投基金无法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周期创新活动。
此外,我国弥补市场失灵的风险分担体系建设不足,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要以“支小支农”为考核和激励目标,尚未将服务科创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科技担保”尚无明确概念标准和具体考核机制,缺乏监管标准和专项政策。同时,信用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各类征信系统的数据字段标签不全,无法有效覆盖中小企业风险敞口评价的基准门槛。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和使用标准,工商、环保、法院、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尚未完全打通,信用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不足,无法实现融资信用数据的共享和整合。
构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全过程金融支持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来已久,为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需进一步构建针对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金融支持体系。应开展“集群化”金融创新,依托上下游企业间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等信息,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和供应链关系来设计金融产品。典型的“集群化”金融产品包括采购融资、存货质押融资、委托代销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开展“平台化”供需对接,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和对接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创投机构投资需求、银行等金融机构科技信贷产品供给等各类信息的有效对接,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经营特点、风险特征和资金需求,匹配专属金融产品;开展“数字化”信用评价,整合企业交易数据、经营数据、社交网络数据等多元化信息,为信用风险评价提供全面、丰富的数据基础。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隐私计算等数字化技术,客观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为其提供更为精准的融资服务。
具体而言,可从企业、市场、政府等多个方面着力。
一是在企业层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和自身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大力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优质企业家团队,注重企业形象塑造和企业家精神培育。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治理制度,科学分离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资信等级,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是在市场层面,要构建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长效化市场激励机制。在间接融资方面,完善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制度,推进贷款尽职免责制度的实施。构建客观、可信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用好“创新积分制”等辅助决策工具。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定向直达优势,适度放大科技创新再贷款规模,激励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放贷意愿。在直接融资方面,鼓励国有资本率先设立永续基金、长线基金等长期基金,完善投资容错机制。扩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提升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规模。出台针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的支持政策,推动链主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和关键技术环节开展股权投资。强化北交所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战略功能,与上交所、深交所互联互通、错位布局,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特区。
三是在政府层面,要构建更加友好的多元化接力式科技金融政策体系。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加大再担保力度,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费率。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字化征信体系,利用税款缴纳、社保缴纳、专利申请、承担科技项目等数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多部门协同共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科技服务平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新途径。
(作者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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